淘宝减肥产品乱象丛生,含违禁成分危及生命,网购需谨慎
被宣称“纯植物”的减肥胶囊实则“违禁”,其从原料引入直至产品售出的整个过程不存在追溯轨迹,散装胶囊是进货后卖家自行印上生产日期,仅仅一家网店便能够实现卖出价值高达上百万元的商品,且销售范围广泛覆盖多个省份……
“双 11”方才结束,鉴于人们对网络购物的依赖,致使越来越多的产品于网上售卖,在给人们带来便利之际,也存有一定风险。记者从司法机关获悉,近些年来,一些有毒有害食品以及假药于网络上借由种种方式“隐身”销售,并且其中违禁化学成分添加更为严重,更有可能危及消费者生命安全,消费者网购需格外谨慎,有关部门亦应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
网络“隐身”售卖,“纯中药胶囊”实则添加违禁西药
年轻妈妈杜莹,生完孩子后有点胖,自己网购减肥药,一步步成为自行包装假药的某中药养生堂网店店主,最终因生产、销售假药罪淘宝减肥产品排行榜,被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还被判处罚金240万元。杜莹凭借绕开敏感关键词等手段,其“中药减肥胶囊”销售金额共计100余万元。
“我售卖过两类减肥药,在网上其商品名各自称作‘加强版老客户专拍’以及‘特效老客户专拍198’,商品的照片并未放置到网上,并且也没有直接写明是减肥药,原因是清楚这种药品属于三无产品,同时电商平台也不允许使用‘中药’等词汇去描述商品。”杜莹讲道,自己经由购买减肥药的商家结识了同城的代理薇薇,随后便陆续从薇薇那里进购散装的减肥药,利用网购得来的空药瓶以及标签予以包装,接着通过微信朋友圈展开宣传,以此为网店“引流”。
涉及案件的证人郭女士,曾有过两次在杜莹所开网店购买减肥胶囊的行为。郭女士表示,看到店铺介绍提及是纯中药成分,服用起来安全钓鱼网,而且网上买家的口碑状况较好,基于这些因素才去购买的。服用之后,一开始体重确实有所减轻下来了,然而后来再次服用时,却不再产生效果了。
依据鉴定机构给出的检测报告,杜莹店里的“中药减肥胶囊(特效型)”淘宝减肥产品排行榜,其中含有西布曲明、酚酞等国家禁止在保健食品中添加的化学成分。杜莹店里的“纯中药减肥胶囊(加强升级版)”,同样含有西布曲明、酚酞等国家禁止在保健食品中添加的化学成分。
成分不明、全程无追溯?揭秘个人网售非法保健食品产业链
案例并非仅杜莹这一个,记者从北京市检察机关那里得知,近些年来,已办理了好多起利用网络直播平台、微信朋友圈以及网络店铺等来生产销售假药和有毒有害食品的案件,犯罪分子在自己家中凭借一部手机、一台电脑便能够开张营业,致使来源不明的保健食品借助网络平台进行“隐身”销售。
有的店主以微信宣传为手段,引导顾客前往电商平台下单,为躲开平台审查,把商品起名为“特效胶囊”“老顾客专拍”之类,使得圈子里的顾客一看便知。有的“主播”借助网络直播平台推销“纯中药减肥胶囊”,进价100元的产品经层层转手后以1900元卖给消费者,利用粉丝经济对非法产品予以包装,辐射人群数量呈几何式增长。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吕永浩如此说道。
根据因受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之罪而被判刑的那个人罗建平所供认的内容:“我们是让自己去把胶囊板装到盒子里之后再进行售卖的,售卖出去的时候才随后打上具体的年份月份,然而实际的生产日期我自己也是全然不清楚的。存在一些顾客反馈称吃了之后出现身体方面的不适状况,诸如肚子不舒服,还有口干的感觉,以及不想吃饭的现象,鉴于这种情况我就推测减肥胶囊或许是存在问题的,故而询问供货的人,得到的答复是对方也是从其他人那里找来制作的。”,日期需要自行去打,来源不容易进行追溯。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孙兵讲,一些从事非法活动的商贩借助网络进行联络,通过快递来发货,此种情况致使产品的源头极难去追踪溯源。依据执法人员展开的查询,罗建平店内有着多款产品,这些产品上面印制的批准文号,在相关的管理部门网站之上均显示为“查无此产品”。
违禁化学成分危害极大。记者察觉到,一些非法保健品热衷于披上“纯中药”乃至“纯植物”的外衣,于产品名称之中加入“水果配方”以及“苦瓜提取”等词汇,有的把违禁的“核心原料”跟当归粉等原料相混合,以此增加“中药味”。非法减肥产品里添加的西布曲明能够增加心血管疾病风险,酚酞属于处方药,使用过量会引发电解质紊乱、心律失常等严重后果。记者知晓,于实际事例里,部分消费者食用过后,出现了头晕、厌食、腹泻这般的不良反应,严重者在呼吸困难之后,被送往医院进行抢救。
隐蔽性强、危害面广,食药安全网如何织密?
业内某人士透露,存在非法生产者,其依靠一两个人,于家中就能手工完成胶囊灌装,销售借助网络开展,整个过程与消费者不碰面,就算有群众进行举报,执法者仅依据电话、网址等线索也要查到人也比较困难,隐蔽特性极为突出,查处面临较大难度。
知悉,阿里巴巴这般的网络平台,近些年来已然同某些地方的公安部门、食药监部门、工商部门等展开合作,借助大数据这类方式,发觉假货问题线索,并且即刻向执法部门移交。
“近年,北京市食品药品稽查部门成立了网监大队,加大了对网络食品药品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相关负责人如此介绍。
孙兵表示,当前存在一些网店开店门槛较为低的情况,提议要进一步从保健食品网络销售流通环节着手完善相关规范,同时公众也应当明白“保健品不能替代药物”等基本这则,并秉持理性消费观念。
丰台法院,对那通过网络售卖有毒、有害食品的罗建平,以及他的妻子,进行了刑事判决,之后,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提起了北京首例消费领域的民事公益诉讼,近日,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也做出了判决。
北京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民事检察部主任刘晨霞称,因本案侵权行为致使权益受损的消费者,能够径直依照民事公益诉讼所作判决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此减轻私益诉讼里消费者承担的举证责任以及所需承担的维权成本。